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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临聘人员公告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临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多直聘人才网
2023-11-07
18119
为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量,更好地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报区委编委同意(潮南机编办发〔2023〕3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创建文明城市专项工作临聘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承担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部署和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着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资料申报、实地督查督导、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举办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潮南区创建文明城市专项任务聘用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服务全区创建文明城市专项任务;
2.服从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工作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7.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8.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办公室工作较为辛苦,要有责任心);
9.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由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委托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本招聘公告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2天。
2.报名地点: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金都峡安路口保安广告)。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754-87779368。
3.报名者通过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载并填写《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专项工作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二)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分析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布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及排名,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成绩及排名。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采取按笔试60%,面试40%,合计出总成绩依次排名,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人员聘用
1.体检:按招聘岗位,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选公示: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根据《汕头市潮南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潮南机编发〔2019〕16号)和区相关文件要求,由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与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岗前培训,人员统一管理。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聘期至2025年2月份。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为每人每月工资375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每月人力公司代理服务费),聘期至2025年2月份,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需继续聘用的,可优先续聘。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和汕头市安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宣传部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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