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农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金华市婺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集团主要承担农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咨询;对农业农村、旅游、供水、水利水电投资开发运营,构建“一产接二连三”的以农业种植为依托,对接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接农业服务和商业服务的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业新业态,发扬婺城农投国企使命担当,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乡村振兴建设为己任,依托婺城区丰富的涉农产业资源,围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特色小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一产接二连三产业发展模式创建,努力让婺城农民更幸福,农村更美好,农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为实现婺城生态共富产业带贡献力量。
现因工作需要,集团及下属4家子公司(金华市江河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新希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拾珍农产品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乡村建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附件1-附件5)。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诚信廉洁。
2.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相应岗位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附件5)。
2.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的,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0日(以接收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邮箱地址:wcntzp@163.com
联系电话:0579-82706677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华龙南街866号
本次报名仅接收网络报名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6),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电子版1寸照片1张。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佐证材料及其他有效材料为准(复印件及扫描件即可,原件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名表和材料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例如:张某+集团+资产经营部+安全专员。请务必按此格式填写。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程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核
中层岗位采用“笔试+履历量化考核+面试”方式开展,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开展,笔试、面试阶段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综合科目一门。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类型:综合类、工程类、财务会计类。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
2.履历量化考核: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3.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认入围面试人选,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若确定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5.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中层岗位按总成绩=笔试成绩×30%+履历量化考核分×1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再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视情况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材料。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关系转入公司,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可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579-82707315。
五、薪酬及福利待遇
薪酬按婺城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农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金华市婺城农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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