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溪市编外用工招录工作实施细则》,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决定委托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2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招聘计划表》(年龄、户籍和工作经历截止到公告之日)。
二、薪酬待遇
按照招聘单位的薪酬规定执行,具体咨询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历、职称以已取得的为准,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企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工作日8:30-12:00至14:00-17:30)。
2.报名地点: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11楼1113室,联系电话:0579-89010200)。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附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核:10月13日—10月14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开考比例不限。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或实操环节。笔试或实操成绩按1:5确定面试对象,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察体检和考察
按实际岗位要求,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体检。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公司会同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国资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的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2023年12月31日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四、聘用形式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聘用后与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兰溪市兰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按规定享受“五险”等社会保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公布。
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