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也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纺织服装”命名的高职院校。
学院依托石狮雄厚的纺织服装产业基础办学,以“与区域经济发展共进,与行业企业成长共赢”为办学思路,开设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人物形象设计、染整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设计、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医学护理、信息安全技术、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学前教育等27个专业,已建设成以纺织服装为特色,艺术设计、幼儿教育、现代管理与服务竞相发展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学院办学二十年来硕果累累,为海峡西岸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技术技能人才,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原中国纺织工业部)授予“中国纺织行业人才建设示范院校”。学院还被评为国务院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福建省教育厅VR/AR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福建省首批高职纺织服装类“捆绑式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福建省第二批高职“电子商务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福建省“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福建省模特行业先进单位、泉州市纺织服装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泉州市纺织鞋服职业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直播电商产业发展联盟副主席单位、泉州市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服装设计与工艺”高水平高职专业群A类立项建设单位等。
现因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发布以下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招聘岗位:
薪资待遇:
1.薪酬与福利按照学院现行标准执行。
2.享有带薪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周末双休);
3.全职人员缴交五险一金;
4.新教工报到给予路费全额报销;外省市青年教工享受每年路费补助。
5.符合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补助政策的,可由学校向石狮市政府申报安居补助: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
6.符合石狮市高校人才积分条件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认定后达到积分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积分入学、购房最高12万元补贴等。
7.符合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认定后可以获得泉州市政府相关的补贴。
8.享受学院规定的教师进修、学历提升、学习培训、职称评聘等政策。
联系我们:
1.学院官网
2.应聘材料投递: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供电子版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证及其他证书扫描件。邮件以:“2022年+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发至邮箱:754042525@qq.com。
3.联系人:18259585299林老师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学府路1358号
邮编:36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