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消防事故极其重要的力量。区应急管理局报上级同意,拟组建滨江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伍采用政府统一招聘方式。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30名。 岗位职责 作为区域内应急救援管理站点,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集安全生产、消防、自然灾害、水域、山地、森林消防等多灾种救援为一体,由滨江区应急管理局指挥调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工作(需值夜班、参与抢险救援),具体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内高校学历学位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2年5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3.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品德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 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基本计算机操作; 5.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敬岗爱业,能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6. 笔试加分条件: (1)退役军人加3分(必须提供退役证明); (2)具有2年以上专职消防工作经历的消防队员加2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合同上从事岗位须为消防相关岗位);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加2分(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获三等功及其以上、优秀士兵等奖励的退役军人按如下累计加分:每获得三等功一次加1分;每获得优秀士兵一次加0.5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证件); (5)持相关应急救援或装备使用证书的加0.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1分)(必须提供相关证书); (6)法律专业毕业或持法律职业资格从业证书的加2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7)持机动车驾驶证B照以上且具备驾驶经验者加2分(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驾驶证件)。 具备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项总得分不超过5分。 不予招聘情形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其他不宜从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工作的人员。 招聘流程及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报考人员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24日。 请报考者点击公告页面报名按钮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请谨慎填报。如因个人填报有误或上传材料有误(含材料不全)或逾期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报名佐证材料如下: 1. 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必传) 2. 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必传) 3. 学历证明材料(以下两项必传): (1)学历证书; (2)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应届毕业生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个人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必传) 5.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需本人携带报名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在指定时间至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按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正式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程序;不足3:1时,聘用计划按比例核减。体能测试项目包括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 男子体测标准 女子体测标准
体能测试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报考人员经过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地点将在体能测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笔试范围为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相关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及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笔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在杭州高新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告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最终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考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项)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裸考成绩(不含加分项)高的排名在前;再次相同的,以体测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意见。 在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予以录用的决定。 被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录用 考生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合同和待遇 (一)录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签合同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首签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滨江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参照区计划内编外人员(消防合同制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0元/年。 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各招聘环节,考生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举办的各项环节。 (二)“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报考前35天内有境外、前21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法提供完成相关管控措施证明的,或伴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举办的各项环节。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或定期随访期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举办的各项环节。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据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举办的各项环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参加举办的各项环节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防护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外出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相关事项说明 (一)成立考生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如今后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可书面报请区人力社保局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按岗位储备库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考生应服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同类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且在12个月以内。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有隐瞒违法违纪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571-81187891、0571-86604972(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